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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论文线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19 11:48:13
设单位在履行权 利和义务上走向一致性,注意保护监理的地位 和职能,以充分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

  2.3立足结构安全 明确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结构安全,这是十 分正确的。结构安全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建筑物,连结构的可靠性都保障不了,其 它的什么功能、什么环境也就如空中楼阁。因 此,保障结构的安全是质量监督职能最基本的 要求,是对人民负责的底线。明确质量监督的 重点是结构安全的意义还在于:在相当长的时 期中,我们国家建立了各个地区的、各个级别 的创优评比制度,由于客观上难以检查结构质 量,创优评比只能主要地依据建筑物外观质量 来评选,这样就造成了不少企业重外观质量、 轻结构质量的本末倒置的局面,质监重点的明 确有利于扭转这种质量局面,从根本上保障工 程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现阶段,质量监督机 构在注重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结 构质量的同时,还应对有关安全的电气和电梯 工程的质量予以足够的关注.

  2.4规范质量行为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除极少部分是由于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极大部分都是由人为 因素造成的。规范人的质量行为对于保障工程 质量有十分重大的作用,质监的职能要求质量 监督机构不但应当监督工程的实体质量,而且 应当监督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这是监督工作 的经验总结的结果,其内涵是很深刻的,监督 质量行为的本质是监督各方主体责任到位,使 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操作施工管理处于质量 标准的受控状态,使完成的工程实体质量达到 预定的质量目标.

  针对目前的建设现场,质量监督机构对质 量行为的监督应当在这样一些方面多下功夫: 建设单位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方主体的资 格是否与工程相应,各类上岗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监理人员是否到位,建筑材料使用前有否 试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 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2.5改变监督方式 质监地位和质监职能的转变,就要求建立 与之相适的质监工作方法和制度,以属尽责 守,有效地落实质监职能,圆满完成政府委托 的任务.

  (1)把住重点环节关。质监的重点在结构, 对每一工程应有监督计划确定具体的控制点, 把好关键环节,尤其在结构工程中间验收和竣 工验收过程中,应切实监督验收的程序是否正 确,验收结论的依据是否真实.

  (2)随机检查应是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 变原来的预约式、应召式验查,加强巡回检查 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以正常施工 的真实的质量状态受检.

  (3)强化处罚力度。没有处罚,就没有监督.

  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对有关 责任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作出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制约和规范各方 主体的质量行为,从而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 态。在处罚基础上才能建立有效的监督,达到 监督整个工程全过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3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建筑 工程的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监督职 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质量监督是 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达到进一步提高 和完善质量监督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韩克良.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J].沈 阳建筑大学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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