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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无标底招标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2-12 17:51:40
主在招标过程中不设标底作为评标定标依据,而是开标后对所有根据规定有效的入围标做一合成标,以该合成的价格作为投标人商务标的评价依据。我国无标底招标采取这种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招投标是市场中各方主体的博弈行为,由于评标标准发生变化,投标人的博弈策略也随之变化。根据得益最大的博弈原则,投标人报价的博弈策略遵循项目的预期利润与中标概率的乘积最大化。在传统招投标中,中标概率与投标价关系较小;在无标底招标中,较低的价格将得到较高的中标概率,因此,总体来说,其价格趋于合理降低。正是由于投标人各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产生了相互之间的竞争,通过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维护了开放型社会的价格体系,使工程价格趋于合理。从深圳和杭州等地区应用的结果看,无标底招标平均降低造价达10%以上,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施工企业也认为“无标底招标真正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和社会信誉,能够保证施工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与竞争。”

  其次,无标底招标通过将主观评价因素从评标条件中剥离出来,列入资格预审阶段,评标依据更为客观和公平。最后,只有在符合博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合作博弈,无标底招标通过促进价格竞争,较好地防止了串标的形成。

  再次,在招投标过程中任何人无权决定中标单位,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付各社会关系,施工单位也不再需要找关系、摸标底,而注重从技术方案、报价方面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开展正当的竞争。

  在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的过程中,不但在实行自己独特的招标形式的过程中取得了成效,实行国际上的“最低价中标”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国际招标中,日本大成建设公司以低于标底43%的报价中标,完成项目后仍有赢利。

  去年厦门市164个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全部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减少投资7.55亿元。

  四川省交通厅于2003年在13条省重点公路的20个标段招标中实行了这种方法,招标项目估算价总额为96.6亿元,中标金额为64.3亿元,减少投资32.3亿元。

  成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红星路下穿隧道、衣冠庙跨线桥、浣花溪公园园林绿化等项目预算投资4.1682亿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后实际中标价为2.26亿元,平均节资率达45.8%。

  德阳市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预算投资4200万元,实行最低价中标法招标的实际中标价为2789万元,节资率达33.6%。

  从国内已竣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看,实行无标底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招标的项目,不仅大大节约了投资,而且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有效遏制了招标活动中各类寻租的腐败行为。实践证明,在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推行无标底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势在必行。但是因为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等诸多原因,实行最低价中标还不适合。只能实行符合自己国情的,有自己特色的无标底投标。

  2.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的有关问题

  在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并不意味着无标底招标已经适应我国的建筑市场,没有不良问题的隐患。

  2.1无标底招标的实际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1.1实行无标底招标存在的实际问题

  无标底招标在国内的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两个方面。

  1、如何界定投标价低于成本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指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这条规定只指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两种情况,在无标底招标的情况下,只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才被认为低于成本价。如果有几个投标人的报价都低于成本价时,如何认定呢?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同时,即便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并不都是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某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是否具有权威性也值得商榷。因此,评标委员会往往不能很好地行使其“确定低于成本价”的权力。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只规定了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情况,却没有提到投标人相互串标、哄抬标价、私下分赃的情况。这种情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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