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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6-26 20:14:17

  中国十三冶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承揽了商开高速公路N0.2标的工程项目,实行了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项目经理按照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承担起了全面完成N0.2标段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指标的责任,公司则授予他一定的人、财、物管理权,并承担为该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条件的义务,调动了承包者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公司优质高效地完成该工程做出了贡献。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不少问题。下面,就自己在该工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谈谈看法。

  一、项目经理的作用

  1、项目经理的含义

  项目指的是依限定时间,限定资金和限定质量目标所完成的一次性任务。其特征可以归纳为:(1)单件性;它是指没有与所完全相同的另一项任务,其不同点表现在任务本身与最终成果上,(2)目标的明确性,这其中包括成果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目标是指项目的功能性要求。约束性目标是指项目的期限、预算、质量等限制条件。(3)作为管理对象的整体性,作为整体管理对象,一个项目在按其需要配置生产要素时,必须以总体效益的提高为标准,做到数量、质量、结构的总体优化。项目管理即:为使项目实现所要求的质量规定的时限,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经理可发划分为业主型及承包商型两大类。业主型的项目经理是代表业主而工作,控制和协调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承包商项目经理是代表其公司的利益,代表承包商协调和管理项目,在满足工期、成本、质量指标的前提下,获取最大的利润。

  2、项目经理的地位

  (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他即是施工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是项目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2)施工项目经理是协调各方面关系,使之相互紧密配合、协作的桥梁和纽带;(3)施工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进行控制,是各种信息的集散中心;(4)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施工项目经理的作用是处在这样的中心地位,即如果没有他就不能进行施工与项目管理。

  3、项目经理的工作

  (1)规划施工项目管理目标;作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对质量、工期、成本作出规划,组织项目经理班子成员对目标系统作出详细规划,绘制展开图,进行目标管理。(2)制定范围,即建立合理而有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定重要规章制度,从而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3)选用人才;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必须精心选择好项目经理班子成员及主要业务人员。

  二、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1、项目经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一是要保证施工项目按照规定的目标高速、优质、低消耗地全面完成,另一方面,是保证各生产要素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到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

  施工项目经理的职责是由其承担的任务决定的。概括如下:(1)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2)对项目范围的各单位工程和相关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进行监督验收、负责;(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4)根据公司年度施工计划,组织编制月施工计划;(5)科学地组织和管理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6)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7)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2、项目经理的权限

  项目经理的权限是由企业法人代表授予的。包括:(1)人事决策权,即项目经理有权决定项目管理机构班子的设置及人员的聘任或解退;(2)财务决策权;在财务制度的范围内对投资的动用、酬金的分配,利润的备用作出决策;(3)进度计划控制权;根据项目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要求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调整,并在资源上进行调配;(4)工程施工管理的技术质量否决权;(5)设备、物质采购决策权;(6)经济活动中的独立法人权。

  3、项目经理的利益

  项目经理的最终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责、权、利互相统一的具体表现。由于我国现阶段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的利益只能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体现,很难达到规范化,利益可以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两大类。目前,我公司采用享受岗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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