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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控制——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命门
作者:唐俊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1-4 11:48:16
公司大很多,有着深厚的背景的公司往往在施工程序上将监理丢在一边。这种担心很快就变成了现实。

  3、  建设单位的问题

  该工程是典型的政府献礼型工程,政府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不顾现实施工难度,强制规定要在12月底完工。在一个错误的动机下来确定工程的工期本来就是一个最大的错误,可是为了拿到项目,承包商还是将工期承诺了下来。在不完整的设计下,做出的错误的报价清单,经过审计单位“想当然”的砍价,竟然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确定了下来,这样的开始本来就是一个笑话。然后,在这样的情况下,信息监理进场就成了这个笑话的延续。摆在信息监理前面的最严重的两个问题是:错误的进度目标,错误的成本目标。而监理需要将这两个错误的目标变成正确的目标。

  爆发

  火山的爆发只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却可以积累上百年的危害。当土建主体完工后,弱电工程进入到了架设桥架、穿线的工作。然而,粗糙的设计图纸无法指导施工,就网络工程而言,没有进行网络系统的结构设计,所有的交换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的型号不明,虽然对布线的影响不大,但网络设备的变化也能导致布线的变化。安防监控的点位布置、主机、硬盘录像机和软件都需要确定,这种情况下甲方甚至没有对监控的清晰度、录像的保存时间等需求信息提出要求。而对于楼宇自动化控制这一块建设方甚至连概念都不太清楚,为了政绩,领导还是决定进行这些“先进”系统的建设。

  不断细化的设计,在不断的改变着老的系统设计,不断变化的设备材料引起了价格的巨大变化,室内装修已经在进行,只有两个月就要完工,进度的快速推进让人感到手忙脚乱,如果不能马上施工,等到装修完成了后再进行施工会给装饰带来严重的破坏,并且如此紧的工期也不允许再有任何耽搁。
变更申请单如雪片一样的飞来,不是原先没有设计,就是原来的设计满足不了要求,要不就是施工环境产生了变化。理由五花八门,但每一个理由却又十分充分,如果不妥善处理,就会影响到最后的竣工日期。施工方好像也看透了监理的心思,抓住时机提变更申请,以求增加投资。

  控制变更,挽救项目于水火之中

  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变更问题。工程变更不只限于对设计的技术性修改,还包括增减工程清单的内容或工程量,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的变动或施工程序的变换,当然,质量标准的调整、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等也属于工程变更。实质上,工程变更就是合同的变更。 

  信息系统工程变更,可以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而引起,也可以因为设计方面而导致,有的来自承建单位的要求,有的来自监理工程师的建议。从施工合同的角度看,设计变更与监理工程师建议的变更均属业主方的变更。

  由于项目"四控"的需要,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利或被动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就可能会主动提出工程变更的建议。但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所以,一般情况下,监理不要轻易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只有经过充分论证认为变更的确有利于解决不利或被动的局面时,方可提出变更建议,并向业主详细报告变更建议的理由,待业主作出同意决策后才能向承建商下达工程变更指令。

  监理应该客观地对待承包商提出的变更申请,尽管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请求总是带有利已成分,但并非"利已"就一定不好,有时这种"利已"变更对业主也是十分有利的。对于这种情况,监理更应给予支持或协助,比如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耐心解释、说服业主等。

  在该项目中,已经说不清到底是谁的错,最关键的问题是该如何来解决目前出现的问题,防范未来将出现的问题。信息系统监理单位虽然这个时候就需要展示其领域专家的特点,但是信息系统监理单位不是项目的保护神,不是什么力挽狂澜的英雄人物。但是不管在什么环境下,信息系统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尽职尽责,尽最大的可能来使项目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因此在该项目中,采取了如下控制变更的监理手段。

  1、  施工方提出的变更,需要进行详细的变更理由说明
 
  要求施工方提出变更请求的时候,将其变更的理由进行充分说明,监理在审阅其变更理由的时候就可以判断出其变更请求是否是必需的,或者是否是最合理的,如果属于完全不必要的变更请求,则直接予以驳回。这样便可以减少向建设方进行说明解释的时间,提高了变更请求处理的效率。

  2、  施工方需要对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变化进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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